参考书目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46
**《翻译的技巧》,钱歌川著,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做好翻译,仔细阅读《翻译的技巧》这部百科全书式教程,并认真完成其中的练习,绝对大有裨益。
**《英文疑难详解》《英文疑难详解(续)》,钱歌川著,后浪出版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相对《翻译的技巧》的全面,《英文疑难详解》及续篇更侧重单独知识点的详细讲解,建议拟定长期学习计划,按部就班阅读。
**《翻译研究》《翻译新究》,思果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思果先生长期任职于《读者文摘》中文版,具有丰富的翻译经验,《翻译研究》和《翻译新究》是思果先生的经验总结,在书中他明确提出了“翻译应当像中文”的观点,值得深思。
**《余光中谈翻译》,余光中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余光中先生既是翻译家,又是作家,对中文的驾驭非常纯熟,精当地指出了“欧化中文”的陷阱,值得广大译者谨记。
**《英汉大词典》,陆谷孙编著, 上海译文出版社**
没啥好说的,释义最全的英汉词典,如果非要找缺点的话,就是太大部头了,不方便携带。
**《柯林斯COBUILD高阶英汉双解学习词典》,柯克尔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如果你明白某个词汇的意思,但不知道在句子里如何翻译,多半可以直接抄用这本书的中文例句。
**《英汉翻译100心法》,苏绍兴著,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
针对翻译爱好者,分门别类地讲解了翻译中常见的100个问题,比如副词如何翻译、代词如何翻译、感叹语气如何翻译等等,很有针对性。
**《国文百八课》,夏丏尊 / 叶绍钧著,三联书店**
民国时期两位大家精心编写的中学语文教材,在学习语文上比如今的中学教材有用得多。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补上这一课,相信不仅是翻译,写作也会用得上的。
**《修辞学发凡》,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
“修辞”绝不是“增加文采”那么简单,而是“整理表达,使之在传意达情方面更为合适的手段”。陈望道先生在这本开创性的著作中分门别类地讲解了各种修辞手段,并对我们熟悉的文章字句进行了客观精当的评价。要想把文章译得流畅通顺,必须懂一点修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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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和格式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44
传统的中文是没有标点的,需要读者自行断句分词(也就是所谓的“句读”)。现代中文的标点其实从英文借鉴而来,所以中英文的标点与许多是相似的,以下列出常见的中英文标点符号。
中文常见标点符号有: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引号、冒号、省略号、破折号、顿号、书名号、分号。
英文常见标点符号有: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引号、冒号、省略号、破折号、连字符号、分号。
其中的大部分标点符号的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在翻译时可以直接替换,它们是: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引号、冒号。省略号其实也是可以直接替换的,只是要做一点小修改,因为英文省略号只有三个点“…”(半角,偏下),而中文省略号有六个点“……”(全角,居中)。
要注意的是,中文一般使用全角标点符号(排版时,它们占用的宽度等于一个中文字符),英文一般使用半角标点符号(排版时,它们占用的宽度等于半个中文字符),因为中英文排版方式不同(仔细观察中英文书籍就会发现,中文的字符宽度一致,很方便两端对齐,而英文要做到两端对齐,必须精细调整字母及单词间距)。另外,中文标点符号之后一般不需要空格,而英文标点符号之后一般必须空格。
中文还有一种独特的引号,即方引号:「、『、』、」。之所以会有这种引号,是因为有的中文书籍是竖排的,常见的引号形式看起来非常别扭,方引号则非常合适。虽然目前大陆出版的绝大多数书籍都是横排了,但竖排的方引号因为非常醒目,所以还有许多合适的应用场合。《精通正则表达式》的作者就用方引号标注正则表达式,效果非常好。
中文的顿号也是英文中没有的,它经常用来连接并列的同类词语,而英文中使用的是逗号。比如:“他学了很多课程,有中文、英文、绘画、音乐、体育。”对应的英文是:“He learned a lot of courses, such as Chinese, English, painting, music, sports.”如果并列的是短句,中文也应当使用逗号,比如:“我问了他很多问题,三年前在干什么,两年前在干什么,今后打算干什么……”
中文里的间隔符(全角,居中),也是翻译中需要添加的,它有几个用途:第一,用来表示人名的几个部分,比如“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温斯顿·伦纳德·斯宾塞·丘吉尔”;第二,用来间隔书名和章节名或全集名和册名,比如《圣经·创世纪》、《莎士比亚全集·仲夏夜之梦》;第三,用来间隔月份和日期,比如“九·一一”事件。
英文中的分号困扰了许多人,它的作用其实非常简单。英文中单个句子只能有一套主谓宾结构,如果出现两套主谓宾结构,要么用句号分开,要么用连词and、or等连接。如果两个句子意思有关联不希望用句号分开,又没有用连词,则使用分号连接,比如:“Your car is new; mine is six years old.”在翻译为中文时,转为逗号或者分号都可以,我个人建议是:如果句子较短则转为逗号,如“你的车是新车,我的车都六年了”;如果较长甚至包含其他标点,则转为分号,如“甲这么说,因为他心里是这么想的;乙那么说,因为他心里是那么想的”。
破折号是中英文里都有的符号,但用法略有不同,值得多说几句。中文的破折号主要起几个作用:1)解释说明,如“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适者生存”;2)意思转折,如“最近我真不顺——你运气不错吧?”;3)表示拉长音,如“哈——喽——”。英文的破折号则要复杂一些,首先要区分连字符号(hyphen)和破折号(dash)。前者主要用于单词内连接,如Sino-US relationship,以及行末单词切断的连接,如上一行末尾为represen-,下一行开头为tatives,这类通常不用翻译,直接说“中美关系”而不必用“中-美关系”;后者相当于中文中的“破折号”,除去表示范围(1840-1949)和引用来源(-Oscar Wilde),在普通句子中最主要的作用是将句子切分开来,保证前后意思连贯,最典型的例子如“During this period, composition-not color-is the vital thing.”,在两个破折号之间的部分通常为插入语,直接去掉原句仍然通顺,只是意思打了折扣。因为中文里破折号一般没有这个作用,所以翻译时通常采用两种办法:如果插入部分较短,可直接去掉破折号,如“在此时期,构图而非色彩才是重点”或“在此时期,重点是构图而不是色彩”;如果插入部分较长,可将插入语之后的部分重叠,如“在此时期,重点不是色彩,重点是构图”或“在此时期,色彩不是重点,构图才是重点”。
最后介绍英文斜体的翻译。在英文中的斜体主要有两种用途:强调某部分内容,及表示特定名称。中文里虽然也有斜体,但一般只用于美术字,在正式文本中斜体出现很少,因为不符合阅读习惯,所以英文斜体不可直接照搬为中文斜体。如果英文斜体表示强调,一般的处理是以黑体或加粗,当然也可以在文字下加上着重号(黑圆点)。如果英文斜体表示特定名称,则按照中文里特定名称的习俗处理,如 *Apollo 13* 翻译为“‘阿波罗13’号”, *Bible* 翻译为“《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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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饰后置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41
中英文习惯不同,突出表现是英文是讲逻辑的、刚性的,而中文是讲意境的、柔性的。所以英文句子中的主语、谓语、宾语可以相距很远,中间可以加入各种修饰和限定,阅读都不受影响。中文句子却不是如此,如果修饰和限定成分太多,就容易出现尾大不掉、喧宾夺主的问题。许多人自己作中文文章没有这种问题,翻译英文文章时却容易犯这种毛病。我随手一翻,就可以找出几个来:
> What a blue and cloudless sky!
> 译文:多么蓝而且没有云的天空啊!
>
> Next to the table, there is a charming, elegant, gentle and graceful lady.
> 译文:桌子边坐着一位漂亮、大方、温和、优雅的女士。
>
> He is a politician that people like at first sight and approve his work.
> 译文:他是一个大家一见面就喜欢并赞赏他工作的政治家。
>
> Richard, 48, Professor of English in the University since 1971, died Tuesday evening because of cancer.
> 译文:自1971年起就在本校担任英文教授的48岁的理查德,星期二晚上因癌症逝世。
这几个句子的意思都符合原文,但读起来不通顺,原因就在于之前说的,中文不习惯使用太多的修饰成分,尤其不习惯把过长的成分放在修饰对象之前。如果此类成分比较短还不是问题,比如“蔚蓝的天空”,“漂亮的女士”,“大家喜欢的政治家”,“48岁的理查德”,这些容易接受,也比较自然。但是在“天空”前插入“蓝而且没有云”,在“女士”前面加上“漂亮、大方、温和、优雅”,在“政治家”前面加上“大家一见面就喜欢并赞赏他工作的”,在“理查德”前面加上“自1971年起就在本校担任英文教授的48岁的”,都超越了流畅中文可接受的范围。
那么,翻译时遇到这类问题应该怎么办呢?其实解法非常简单。前面已经说过,中文讲究意境,是柔性的。中文的单个句子可以没有唯一严格的主谓宾结构,只要阅读下来“文意”是流畅的即可。所以过长的修饰成分不妨大胆后置——不必担心,即便位置变了,即便没有表示修饰的“的”,读者也不会误解。
> What a blue and cloudless sky!
> 译文:多么蔚蓝而且没有云的天空啊!
> 改译:一片蔚蓝的天空,万里无云!
>
> Next to the table, there is a charming, elegant, gentle and graceful lady.
> 译文:桌子边坐着一位漂亮、大方、温和、优雅的女士。
> 改译:桌子边坐着一位女士,漂亮而大方,温和而优雅。
>
> He is a politician that people like at first sight and approve his work.
> 译文:他是一个大家一见面就喜欢并赞赏他工作的政治家。
> 改译:他是个政治家,大家一见面就喜欢,也赞赏他的工作。
>
> Richard, 48, Professor of English in the University since 1971, died Tuesday evening because of cancer.
> 译文:自1971年起就在本校担任英文教授的48岁的理查德,星期二晚上因癌症逝世。
> 改译:理查德星期二晚因癌症逝世,他自1971年起在本校担任英文教授,享年四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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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使字句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39
使字句,也就是“xx使xx如何如何”的句型,已经在译文中泛滥开来。我随手挑几篇译文,就发现了大量的使字句:
> 玉米的高产使玉米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从而常常使得农民如果得不到政府补贴就无法继续维持玉米的种植。
> 她的名字叫雷切尔,正是这个名字使我虚度了整个中学时光。
> 曾有一次,她给我寄去了一张身着泳装的照片,使得我对她的爱痴狂得简直想入非非了。
> 使常规的活动多样化更有利于减弱享乐性适应的影响。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许多时候与词典有关。翻阅词典会发现,很多动词都解释为“使xx”,所以译者也依葫芦画瓢用起使动。但要注意的是,这是英文特有的思维方式与表达习惯,中文却不是这样的。不信可以把一些中文句子翻译为英文,不出现“使动”则必然不地道。
> 吃了这药,你就会好多了。
> 中式英语:If you take this medicine, you will feel better.
> 改用使动:This medicine will make you feel better.
>
> 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因为有钱。
> 中式英语:He can do anything because he is rich.
> 改用使动:His wealth enables him to do anything.
>
> 天气太糟糕了,我们没法出发。
> 中式英语:We could not start because of bad weather.
> 改用使动:Bad weather prevented us from starting.
改用使动之后,英文译文显得“地道”了许多。好玩的是,如果将这些地道的英文句子翻译回中文,必然离不开“使”——“使你觉得”,“使他能够”,“使我们不能”。
这样看来,英译中应该可以离开“使”字。况且中文本身也有“使动”的用法,譬如大家耳熟能详的“既来之,则安之”和“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不过总的来说,中文的“使动”并不常见,至少不如现在翻译体里那么常见;而且中文的“使动”没有英文“使”句型那么严谨的逻辑关系:它不一定需要连接两个对象,更多的是描述单个对象的状态改变,这不同于英文“A导致B”的固定形式。
那么在翻译时,该如何避免泛滥的“使”字句呢?
这个问题已经有不少翻译界人士讨论过,大多认为此种用法过于僵化,丧失了汉语本身的流畅。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但是如何解决这类问题,却没有好的答案,结果就是,纵然许多人都知道“使”来“使”去不好,要想改善,却是有心无力。我印象中,唯有思果先生提出过一条标准,“使”一般只能用于肯定,而不宜用于否定:你可以说,“使我认识到”,但不能说,“使我没有认识到”。
思果先生的观点我很赞成,但觉得还不够全面,毕竟还有大量的肯定句也在不必要的使用“使”。所以这些年来,我读书看报时留意观察了“使”字句的用法,还有表达相同意思而未用“使”字的句子的特点,大致总结出三种修改“使”字句的方法。
## 提前动词
> 原译:这条路的开通,使城市交通得到了极大改善。
> 改译:这条路的开通,极大改善了城市交通
这是最常见的情况,而且一旦动词是及物的,通常都需要添加“得到了”之类的辅助成分才通顺。这类“使”字句最好改,直接去掉“使”字和辅助结构,把动词提前,干净利落。
## 改换动词
> 原译:老旧的发动机使该款车的最高时速只能限制在了100公里。
> 改译:老旧的发动机只能提供最高100公里的时速。
这样的句子,看起来并无大异,仔细想想又总有些别扭。如果想修改,必须另找动词,理顺“老旧发动机”和“100公里时速”之间的关系。相比“限制”,“提供/支持”更为通顺。只是,此方法要求作者熟悉各种搭配,能选出合适的词语。
## 直接意会
> 原译:丑闻的爆发,使局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 改译:丑闻爆发之后,局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这也是较有争议的一种改法。单独来看,这样的修改会造成歧义,以上二者到底是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还是逻辑上的因果关系?较真起来还真说不准。然而我们应当记得,汉语是强调“意合”(parataxis)的语言,重意义组合而轻形式结构,理解句意依靠的是读者的感觉和悟性,而不是明显的关联词。“此事出现之后,局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类句子,单从结构来分析确实存在歧义,但真正读起来,一般人都不难理解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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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that…的翻译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37
从初学英语开始,老师就会不厌其烦地提醒大家:so…that…就是“如此…以至于…”的意思。这种说法本身并不算错,尤其方便学生理解。然而身为译者译者,无论在哪里见到so…that…,都生搬硬套“如此…以至于…”,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因为译文应当追求流畅通顺,而不仅仅是“能够理解”,下面看几个仅仅“能够理解”的例子:
> 这药是如此苦,以至于我没法喝下去。
> 他是如此生气,以至于头发都竖起来了。
> 这道菜是如此好吃,以至于我连点了两份。
> 天气是如此恶劣,以至于我不敢出门。
这四个例句全都用到了“如此…以至于…”来翻译so…that…,读者也可以理解意思,但细读起来总有些别扭。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条件反射式”翻译无可避免造成生硬的感觉,另一方也是因为不符合中文表达习惯。
在中文习惯里,“如此”表示程度时一般出现在最后,之前的文字会让读者了解具体的程度(“气温达到了40度,如此高温……”,“三天两头被老师训话,如此淘气的小孩……”)。而上面的例句都将“如此”前置,读者阅读到这里,完全不清楚“如此”的程度,必须看完后面的文字才了解——“苦”的程度是通过“没法喝下去”来说明的,在看到“没法喝下去”之前到底怎么个“苦”,读者是全无概念的,所以难免会奇怪。
所以要破解“如此…以至于…”困境,一种办法是保留“如此”,就必须把说明程度的部分提前,但这种办法适用范围较窄,至少对上面的四个例句都不太合适。还有一种办法是干脆去掉“如此”,然后可以用“…得…”来翻译,也可以用“太…”来翻译。
“…得…”是补语结构,后面的成分用来“补充说明”前面的成分,它的感觉截然不同于英文的补语,恰当运用的话可以造出非常地道的中文句子,so…that…的某些句子,可以很方便地用“…得…”来翻译,做到流畅自然。
> 原译:这药是如此苦,以至于我没法喝下去。
> 改译:这药苦得没法喝。
>
> 原译:他是如此生气,以至于头发都竖起来了。
> 改译:他气得头发都竖起来了。
“太”是一个程度副词,本身就表示强烈的程度,与“如此”是一致的。而且如果用“太…”来翻译,两个分句天然就是因果关系,暗合so…that…的逻辑。
> 原译:这道菜是如此好吃,以至于我连点了两份。
> 改译:这道菜太好吃了,我连点了两份。
>
> 原译:天气是如此恶劣,以至于我不敢出门。
> 改译:天气太恶劣了,我都不敢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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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的翻译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35
词语通常都不只一种意思,依上下文的不同、语境的不同,而表达不同的意思。如果死扣一种意思,难免会出现理解错误。最典型的例子如sensitive,它有个意思是“敏感的”,这也相当接近作为“感觉”的sense,所以许多译者一看到sensitive就反译为“敏感”,于是case-sensitive就成了“大小写敏感的”。初看起来这个名词也说得通,细细想来却有些别扭,实际上这里确实弄错了,如果译者有一点认真精神去查查词典,就会知道sensitive在这里的意思是“有能力感知或分辨”,所以case-sensitive应当翻译为“区分大小写”,这样才正确。
类似的例子还有formally,因为大家都知道formal的意思是“正式的”,所以formally的意思就应该是“正式地”,那么we formally announced that就应当翻译为“我们正式宣布”,而全然不顾formally有“毕恭毕敬地”的意思。结果“我们隆重宣布”这样的意思虽然存在于中英文世界,但翻译过来的英文里就只剩“我们正式宣布”了。
不过,sensitive和formally的问题与as比起来,真可算是小巫见大巫。as是英文中极常见的一个词,经常用来引导定语从句,翻译也是千篇一律的“正如”,常见的句子有。
> 正如之前已经提到过的,这种解法只是看似可行而已。
> 正如你应该记得的,遇到困难应当勇敢面对。
> 正如培根所说的,知识就是力量。
> 正如丘吉尔所正确指出的,德国法西斯撑不过3年了。
初看起来,这些句子并没有太多问题。但是仔细想想,似乎中文作品里没有那么多的“正如”。那么这么多“正如”是来自中英文化差异吗?查查英文词典可以知道,引导定语从句的代词as有两个意思,其一是等同于that, who, which,比如in the same building as my brother,其二是表示a fact that,比如as is well known,表达的是作者对整个从句的肯定。至于“条件反射式”的“正如/如同”,只有当as作介词的时候才能用,比如his face was as a mask。
我们再想想,在中文里,作者要对引述的某段话/某份资料表示肯定,是不是需要用“正如”呢?似乎是不用的。因为中文的“正如”通常是用来连接两个对象的(“事实正如我们所预料的”),而译文里的“正如”出现时往往让人不知所云(只看“正如我们所预料的”并不知道“正如”什么)。如果在中文文章里要肯定引述的资料,直接插入即可。
不信,可以把上面四个句子的“正如”去掉。
> 之前已经提到过,这种解法只是看似可行而已。
> 你应该记得的,遇到困难应当勇敢面对。
> 培根说过,知识就是力量。
> 丘吉尔曾经指出,德国法西斯撑不过3年了。
整句的意思不但没有受影响,读起来反而更加自然流畅了。
有读者可能会说,原文有as,译文没有“正如”就不够精确了。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中文的精确并不需要硬性出现某个词或某种结构,比如前一句话中的“整句的意思不但没有受影响”,改为“整句的意思不但没有受到负面影响”,其实是一厢情愿的“精确”而已,“影响”本身包含了“负面影响”的意思,非要加上“负面”更像是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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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滥用的“被”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32
大家都知道英文中be动词+过去分词的组合,表示的是被动的意思,所以翻译时也多直接表达为“被xx”。一般情况下这样没有大问题,但我们再三说过,“条件反射式”的翻译,是翻译中的大忌。被动语态的处理也是如此,遇到被动语态就翻译为“被xx”,就会生出许多别扭,不信可以看下面几个句子:
> 我被邀请来参加这台晚会 这件事情被登上了报纸
> 此事被讨论之后
> 他被命令去执行任务
> 这本书被许多人高度评价
在这几个句子中,主语都处于“被动”的状态,可以“准确”对应到“be+过去分词”的形式,意思也确实“可以理解”,但这是好的译文吗?不妨看看下面这些句子:
> 我应邀参加这台晚会 这件事情见报之后 此事经讨论 他受命去执行任务 这本书广获好评
同样是表达被动的意思,但都一个“被”字也没有出现,反而自然许多。也就是说,中文中存在一些介词(应、受、经、获…),它们天生就可以表达“被动”的关系,而且不受“被xx”的形式束缚。
此外,中文中的一些动词也是“天生被动”的,不需要“被”字也不依赖介词,就可以表达被动关系:
> 报刊发行了
> 信寄出去了
> 问题解决了
> 部门成立了
> 本文很好理解
> 锤子是用来敲钉子的
要想译出地道流畅的中文,译者平时可以多留心这类“天生被动”的介词和动词。这样,“这个问题被解决之后”,“电灯是被爱迪生发明的”之类蹩脚译文就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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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生物主语的应对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30
英文中常见的“无生物主语”是翻译时的一大难题,如果处理不好,译文显得生硬晦涩。比如这个句子:
> Busy working makes it impossible for him to go home once every other week.
> 直译:忙碌的工作使他不可能每两周回一次家。
读者能明白意思,但总会觉得别扭,因为中文不太习惯使用“无生物主语”,作为谓语的动作往往是宾语直接“发出来”的,如果主语不是生物,许多动作就无法由主语“发出”,只能借用“使”字句完成了。但“使”字句并不是中文的习惯用法,即便古文里的“使动”用法,也不会每次都出现“使”字(“既来之,则安之”),白话文的“使”字却次次都要出现(“既然使他们来了,就要使他们安定”),凸显累赘。
有没有其他办法呢?有!译者只要紧扣一点,尽量使用“生物主语”来造句,就可以改变。至于“无生物主语”句子中主语和宾语之间的联系,也应当首先分析清楚实质,再改换形式保留逻辑。
来看之前的例句,可以使用“他”作为“生物主语”。而“工作忙碌”和“不能两周回一次家”之间明显是因果关系,所以整句话可以译为:
> 因为工作忙碌,他两周都难得回趟家。
再看几个例子(原句在上,通行译法在中,“有生物主语”在下):
> Hard working brings you high score.
> 直译:刻苦学习会使你得高分。
> 改译:你刻苦学习,就能拿高分。
>
> A few step forward will show you a wonderful scene.
> 直译:往前走几步,会使你看到美丽的风景。
> 改译:你往前走几步,就能看到美丽的风景。
>
> The good news enhanced his performance.
> 直译:那条好消息增强了他的表现。
> 改译:听到那条好消息,他发挥得更好了。
>
> The sight of the orphan reminds me of her parents.
> 直译:看到那个孤儿使我想起了他的父母。
> 改译:我看到那个孤儿,就想起他的父母。
还有一些时候,原句中找不到生物主语,但原句的“无生物主语”是从动词变化而来,很难直接翻译,此时也可以稍微变通上面的方法,选择更合适的无生物主语作为主语。
> The deployment of the new machine increased his efficiency by 3 times.
> 直译:新机器的就位使他的效率提高了3倍。
> 改译:新机器就位之后,他的工作效率提高了3倍。
>
>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new algorithem can decrease the program's run time by 50%.
> 直译:新算法的应用可以将程序的运行时间缩减50%。
> 改译:应用新算法,程序的运行时间可以缩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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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词a的翻译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28
冠词(Article)在中文里不存在,但英文中存在,而且随处都是。最常见的(估计也是最短的)单词a就是冠词,这一点估计人人都知道。按照维基百科([http://en.wikipedia.org/wiki/Article_%28grammar%29](http://en.wikipedia.org/wiki/Article_%28grammar%29))的说法(我已经翻译为中文):
> 在使用冠词的语言中,除去例外情况,通常每个普通名词在表达出来时都关系到一定程度的确定性(确定的或非确定的),所以许多语言要给每个名词加上特定的语法数量结构(单数或复数)。每个名词都必须有冠词配合,如果冠词出现,则必然要对应到确定性,没有冠词(也就是所谓的“零冠词”)的结构本身也表示了某种确定性。形容词和限定词与此不同,它们通常不是必须的。因为具有这种强制性,所以冠词几乎成了许多语言中最常见的词。
可见,冠词虽然是“许多语言中最常见的词”,但未必是“所有语言中最常见的词”,它的出现只是与一定程度的确定性相关。所以冠词又分为定冠词和不定冠词,定冠词表示特指,意味着强烈的确定性;不定冠词表示泛指,意味着普通的确定性。
中文里当然也有关于确定性的问题。强烈的确定性一般是通过“这”、“那”之类说法来表达的,如this is the car I saw yesterday,翻译为“我昨天看到的就是那辆车”。普通的确定性则不必使用任何特定词语或结构,如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翻译为“有志者,事竟成”或者“有想法,就有出路”。请注意,中文天然可以表达泛指的意思,就这个句子而言,没人会说“有一志者,一事竟成”或是“有一个想法,就会有一条出路”。
不幸的是,许多译者都犯上了“条件反射”的毛病,见到a就一定要翻译出来。我随手摘录了几个例句:
> 达芬·奇是一个画家,也是一个科学家。
>
> 请问远处的这个人,他到底是一个男人呢,还是一个女人?
>
> 对这个问题,一个热爱自由的人可能会说……一个趋向保守的人可能会说……
>
> ……突然有人开始跑起来。在这一刻,他很可能是想起了与他的妻子有一场约会,而现在去赴约已经太迟了。别管什么理由,他在百老汇大街上向东跑去(或许是奔向玛瑞莫餐馆,一个男人最喜欢与自己的妻子约会的地方)。另外一个人也开始跑起来,可能是一个心情不错的报童。有一个人,一个仪表堂堂的公务人员,也是一路小跑。在10分钟的时间里,从联合仓库到法院大楼,商业街上的每一个人都在跑。一声嘟囔逐渐成了一个可怕的词——“堤坝决口了!”这种恐惧被人讲了出来,这个人可能是电车里的一位瘦小的老妇人,可能是一位交通警察,也可能是一个小男孩。
在这几个例子中,众多的a其实是不需要翻译的,可以直接去掉:
> 达芬·奇是画家,也是科学家。
>
> 请问远处的这个人,他到底是男人呢,还是女人?
>
> 对这个问题,热爱自由的人可能会说……趋向保守的人可能会说……
还有的时候,a表示的是数量,这时候就应当翻译出来,比如:
> 他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或:他有一儿一女)。
>
> 我有一个梦想。
这时候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单个句子中的“一”出现太多,往往会显得累赘拗口,比如:
> 一名路人承认看到昨晚有一个人在街上被射杀。
>
> 在这次会议上,一名专家提出了一点建议。
>
> 一家公司开发出了这样一款产品。
如果这种“一个/名/家……”表示的是“有一个/名/家……”,通常都可以改为“某”去掉重复:
> 某路人承认看到昨晚有一个人在街上被射杀。
>
> 在这次会议上,某专家提出了一点建议。
>
> 某公司开发出了这样一款产品。
另外要注意的是,中文里的“量词”是英文中没有的,中文表示数量通常离不开量词,所以译者日常必需留心各种量词的搭配,避免出现千篇一律的“一个”。
> 他看到一个甜蜜的笑脸
>
> 外面有一个老师
>
> 前头是一个商店
>
> 他买了一个门锁
配上合适的量词,阅读起来就流畅多了。
> 他看到一**张**甜蜜的笑脸
>
> 外面有一**位**老师
>
> 前头是一**家**商店
>
> 他买了一**把**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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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最高级的翻译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26
英文中形容词有原级、比较级、最高级之分。翻译最高级的常见做法就是在之前加上“最”:best就是“最好”,worst就是“最糟”,highest就是“最高”,lowest就是“最低”……总之离不开“最”字。
这种现象正常吗?著名翻译家思果先生曾提出,最高级不一定都要翻译成“最xx”,因为中文里“最”往往是唯一,而英文的最高级则可以加one of…之类的限定,“最xx之一”的说法,多少有点名不正、言不顺。
思果先生的做法我有保留地赞成:最高级不一定都要翻译成“最xx”,但我的理由并不是从“之一”出发的。
英文里的最高级,是存在绝对最高级(absolute superlative)和相对最高级(relative superlative)之分的,绝对最高级通常不加冠词the,用来表示很高的程度(a high degree),大致等于very, very…,表达的并非“首屈一指”、“登峰造极”的意思,只是表示程度很高;相对最高级则多加冠词the,表示我们常说的“最高”、“最好”的本意。正因为最高级有这两种形式,翻译时一律采用“最xx”的译法,就不太妥当了。
试看下面三个句子:
> The scenery here is the most picturesque in this area.
> The view from the mountain top was most picturesque.
> It was a most picturesque scenery.
第一句的最高级是相对最高级,而后两句的最高级都是绝对最高级,所以,应当分别翻译为:
> 此处的风景是附近最漂亮的。
> 从山顶看到的风景非常美。
> 那是一片非常美丽的风景。
补充一点,即便使用相对最高级,也可能遇到需要增强/减弱的情况,此处列出增强/减弱用法的中英文对应:
**增强:** much/by far
> He is much the brightest boy in our class.
> 他无疑是我们班最聪明的学生。
**减弱:** about/practically
> He is practically the brightest boy in our class.
> 他算得上我们班最优秀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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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不是“和”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23
英文单词and,一般译者都翻译为“和”:
> you and me 你和我
> China and America 中国和美国
这几个句子翻译得如何?似乎都还过得去,不过也不是见到and就要翻译为“和”的,以下几个翻译没有用“和”,但感觉更地道:
> ware and peace 战争与和平
> Four and five are more bank offices. 四楼及五楼有更多银行
> He is now the prisident and CEO of this company 他现在是该公司的总裁兼CEO Chinese people are honest and brave. 中国人民诚实而勇敢
仔细观察上面这些句子,我们可以发现,如果用来连接两个或多个对等主体,and可以翻译为“和/与/及/而”,选用哪个词语,取决于具体的语境。
不过,有时候and并不用来连接对等主体,这时候再用“和”就不对了:bread and butter翻译成“面包和奶油”就错了,因为bread and butter是英文中约定俗成的“合体”,是一体的,应该翻译为“涂奶油的面包”。如果and连接的“面包”和“奶油”是对等的,两者之前都必须要加定冠词the:The bread and the butter are stale(面包和奶油都不新鲜了)。同样的道理,milk and sugar就应该翻译为“加糖的牛奶”,而不是“糖和牛奶”。
谈到这里大家或许发现了,“合体”时and连接的两个主体一般是“共享”冠词的。所以遇到只有一个冠词的and,就要多留意是否“合体”:
> a lock and key 带钥匙的锁
> a needle and thread 穿好(线)的针
> a cup and saucer 带碟的茶杯
> a rod and line 钓竿
> a carriage and pair 两匹马的马车
除此之外,and还有连接两个动词的情况,譬如I will try and teach him。在这里,try和teach也不是对等的,而是主副分明的从属情况,其中的teach就等于不定式to teach,所以这个句子不应该翻译成“我会尝试和教育他”,而应该是“我会试着去教他”。
这样的用法,除了动词try之外,还有come, to, send以及be sure, mind, look等等:
> He may go and hang himself for all I care.
> 他尽管去上吊好了,我才不在乎。
>
> Come and see us as you will.
> 有空就来看我们吧。
>
> When you hear that I am dead, you must be sure and not grieve.
> 听到我的死讯,一定不要悲伤。
>
> I shall write and thank him.
> 我要写信感谢他。
>
> I will try to find it.
> 我要找找看。
如果and既是用来连接两个动作,又没有出现try/shall之类的动词,那么and也有可能表示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大致等同于then,可以翻译为“再/就”,而不能直接翻译为“和/并”。在科技翻译中这种错译很常见,尤其值得注意。
> Push the button and release you will see the active screen. 按下按钮再松开,就可以看到激活屏幕(不是“长按并松开”)。
如果后接形容词,and也不一定翻译为“和”,因为此时and之前的形容词用来描述后面形容词的状态,相当于副词。在现代英语中,它主要是出现在nice and …/fine and …/good and …之类的固定表现法中。根据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nice/fine and就等于satisfactorily,所以应当翻译成“非常/很”的意思。不弄明白这点就很容易犯错:
> I am good and hungry.
> 我很饿。(不是“我很好也很饿”。)
>
> The peaches are good and ripe.
> 桃子熟透了。(不是“桃子很好也熟了”。)
>
> A lovely and warm day.
> 今天天气暖洋洋的。(不是“一个可爱又温暖的天”。)
>
> I was rare and hungry.
> 我饥肠辘辘了。
最后,and有时是可以删去不翻译出来的。主要是用表示语次转变,或用在固定搭配中。以下再列举一些and不用翻译出来的例子:
> He spoke, and everyone was still.
> 他一开口,其他人都安静下来了。
>
> man and wife
> 夫妇(夫妇二人)
>
> back and forth
> 来去
>
> here and there
> 到处
>
> on and on
> 不停地
>
> now and then
> 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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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that…的翻译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21
It is…that…的句型在英文中非常常见。学过中学英语的人都都知道,这是强调句型,理解时应当把that后面的部分放到前面来,比如:
> **It is** no wonder **that** she is so ill.
> 她病得这么厉害,这不奇怪。
>
> **It is** strange **that** she should have failed to see her own shortcomings.
> 她竟然看不到自己的缺点,这真奇怪。
>
> **It is** arranged that **the** class meeting will be held next week.
> 下周召开班会,这是安排好了的。
不过,有时候语言并没有定规可循,比如中文里“中国队大败美国队”与“中国队大胜美国队”是同一个意思,英文也同样如此。“She is too tired to speak”与“She is too ready to speak”,句型一样,表达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意思(前者是“她累得走不动了”,后者是“她说话太草率”)。再比如,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第2幕第2景第81行有这么一句:
> ……It is a wise father that knows his own child. ……
>
> **老高波:**唉,少爷,我是个瞎子;我不认识您。
> **朗斯洛特:**哦,真的,您就是眼睛明亮,也许会不认识我,**只有聪明的父亲才会知道自己的儿子**。好,老人家,让我告诉您关于您儿子的消息吧。请您给我祝福;真理总会显露出来,杀人的凶手总会给人捉住;儿子虽然会暂时躲过去,事实到最后总是瞒不过的。
以上是朱生豪先生的翻译,而梁实秋先生翻译的是:
> ……**聪明的父亲才能认识自己的儿子呢**……
初看起来并没有错,其实两位大翻译家不幸翻译错了。中国古话虽然有“知子莫若父”,但是这里莎士比亚的意思却是反过来的:无论怎样聪明的父亲,也不见得认得出自己的儿子。
> **老高波:**唉,少爷,我是个瞎子;我不认识您。
> **朗斯洛特:**哦,真的,您就是眼睛明亮,也许会不认识我,再聪明的父亲,也有认不出自己儿子的时候。好,老人家,让我告诉您关于您儿子的消息吧。请您给我祝福;真理总会显露出来,杀人的凶手总会给人捉住;儿子虽然会暂时躲过去,事实到最后总是瞒不过的。
那么,It is…that…,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表达这种“否定”的意思呢?据我的经验,如果它作为格言、谚语(Update:网上查到已经有人写过这个问题,总结有三个特征:1.被强调部分是一般的泛指;2.被强调的中心词至少有一个形容词来修饰;3.时态为一般现在时),就要尤其小心,仔细掂量原意。不妨用“再……也……”的句型来套套试试看,如果说得通,多半就是这种情况,以下再举三个例子:
> It is a good workman that never blunders.
> 再好的工人,也会犯错。(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
> It is a long lane that has no turning.
> 再长的路,也会遇到转折。(世事难料。)
>
> It is a good horse that never stumbles.
> 再好的马,也有失蹄的时候。(凡人总有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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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句的翻译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19
英文中的否定句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否定的是单词,即“特殊否定”(Special Negation),比如She is unhappy;另一种否定的是整句,即“句子否定”(Nexal Negation),比如She is not happy。在最简单的情况下,上面两句话的意思没有多少区别,都是“她不高兴”,但如果加入了其他词语,分别就显现出来了。
如果加上单词very,前者就成了She is very unhappy,意思是“她很不高兴”,后者则成了She is not very happy,意思是“她不太高兴”。仔细体会就可以发现,对整句的否定形式多少都含有肯定的成分。
不妨再举几个例子:
> I don't think he will come.
> 我认为他不会来。 (本意是“我想过他会不会来这个事情”而不是“没想过”)
>
> I don't complain of your words, but of your tone.
> 我抱怨的不是你说的话,而是你的口气。 (本意是“我要抱怨”而不是“我不要抱怨”)
如果文句否定中加上because进去,变成not…because…,情况就更复杂些。这时候否定的对象又回到动词,而不是整句。通常,可以把because理解为though/although:
> You should not look down upon a man because he is poor.
> 不要因为他穷就看不起他。 (或者“虽然他穷,也不要看不起他”)
>
> Don't be vain because you are charming.
> 不要因为自己漂亮就虚荣。 (或者“虽然你很漂亮,也不要虚荣”)
但是not…because…还有种更复杂的情况,单纯看句子可以得到完全不同的理解,这时候就需要根据上下文来理解了。举例如下:
> I didn't go because I was afraid.
> 一种理解是:I didn't go, because I was afraid. 意思是“我没有去,因为我害怕”。(这里否定的是“去”,“害怕”是原因)
> 一种理解是:I went, but the reason is not fear. 意思是“我去了,但不是因为害怕才去的”(“去了”是事实,否定的只是原因)
遇到这种句子,一定不能只从字面意思来猜测,而要根据上下文来确认。
最后说说翻译否定句时对语气的把握。即便看起来差不多的否定句,否定方式的细小差别,也会导致意思的变化。请比较下面这三种形式的否定:
> He **isn't** a liar.
> He's **not** a liar.
> He is **no** liar.
第一句的语气最为平实,意思也最为简单,可以直接翻译为“他不说谎/他没有说谎”;第二句把not单独拿出来,语气就更强烈些,不只是说“他不说谎”,而是肯定“他是个诚实可信的人”;第三句使用no表示“彻底否定”,语气最为强烈,可以理解为反向肯定,也就是“他说的话绝对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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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大不掉的处理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17
常做翻译的人都知道,英文讲究结构严密成分齐整,再长的英文句子(哪怕是多个从句,或者有长长的插入语),只要能正确解析结构,都不难理解;中文则更追求“写意”,不太受形式规则的拘束,好的中文能营造出“行云流水”的感觉。两种语言的区别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做起翻译来就难免出现冲突,突出现象之一就是“尾大不掉”。
这种“尾大不掉”借用了余光中先生的说法:问题并不在并不是“尾大”,而在于身躯臃肿。“头”和“尾”都不能漏掉,只是之间的内容太多,读者看到“尾”的时候就会感觉突兀,然而没有“尾”,句子的结构又不完整。
来看几个例子:
> 这就是**为什么**他历经磨难也绝不放弃,一定要回来**的原因**。
>
> 桌子边坐着**一位**漂亮的、大方的、温和的、优雅的**女士**。
>
> **就像**花儿到了季节会开放、小鸡到了时节要破壳**一样**,小孩子到了年纪,自然就学会走路了。
第一句原文是the reason why……的句型,第二句原文是多形容词并列,第三句原文是as开头,三种情况在英语中都很自然,并无不妥。但翻译成中文,许多人就要加上尾巴,变成“为什么……**的原因**”、“就像……**一样**……”,而本来很常见的多形容词并列,也要插入到“坐着一位……**女士**”中间。
这就是我们说的“尾大不掉”了。译文并不难理解,但读起来总有些别扭,读者往往只能一边阅读中间部分,一边像笑话里说的那样时刻惦记着“另一只靴子什么时候落地”。
要想让译文读起来更加舒服,必须对“尾大不掉”动大手术,彻底打破“头……尾”的形式结构。以上三句话就可以分别改为:
> 因此(所以/故而),他历经磨难也决不放弃,一定要回来。
> (因为这类句子一般出现在真正的原因之后,所以直接用关联词表示结果即可。)
>
> 桌子边坐着的一位女士,漂亮大方,温婉可人。
> (关键做法是把形容词地挪到后面去,但是这样处理要求译者能灵活熟练锻造四字短语:有时需要将两、三个词合并到单个四字短语,比如“温婉可人”,也有时需要将单个词扩展为四字短语,比如“性情温和”。)
>
> 花儿到了季节会开放,小鸡到了时节要破壳,小孩子到了年纪,自然也能学会走路。
> (这类句子可以直接去掉“就像……一样”,后面句子里的“也”足够表示“类同”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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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语的妙用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14
一般认为,补语就是补充说明述语的结果、程度、趋向、可能、状态、数量等的成分。关于补语的具体解释非常多,这里不展开,译者只需要记得一点:中文的补语别具特色,如果使用得好,很容易得到“地道”的译文。
* 补语一般是放在它补充的对象之后的(类似英语中的从句),因此有时候需要把原句“切开”,把补语“塞”进去;
* 句子去掉补语也有可能结构完整(譬如“晚会开得很热闹”变为“晚会开”),但在实际语境中,缺少了补语的表达往往没有“意义”(“晚会开”虽然结构完整,却没有人用);
* 在肯定时,补语多在对象后添加“得”字结构,在否定时,多把对象切开,把“不”字塞进去。
来看几个句子:
~~~
His handwriting is pretty good.
~~~
handwriting之类的名词往往是翻译中的难点,因为它是从动词“演变”而来,中文里没有这样的变形方式(“他的写字”就像日语了)。这时候译者往往只能另找词汇,handwriting比其他动词稍微好一点,可以翻译成“书法”、“字迹”,不过也不太方便:
~~~
他的书法很不错。
他的字迹很漂亮。
~~~
这样的句子,无论怎么修饰,还是去不掉“翻译腔”。因为从handwrite对应到handwriting很自然,“写字”却难以“对应”到合适的名词。然而仔细想想就会发现,handwriting这样的“动词变形而来的名词”,通常不会在句子中单独出现,而是与其他成分共存。如果用“动词+补语”的形式来翻译,就解决了“寻找对应名词”的困难。不妨把handwriting对应的“写字”颠倒一下,后面加上“得”字开头的补语,感觉就地道多了。
~~~
他的字写得很漂亮。
~~~
这就是补语的肯定形式,下面再看否定形式。
~~~
I can no longer walk.
~~~
这个句子通常翻译为:
~~~
我实在不能走了。
~~~
类似的句子很多,在许多译者哪里,只要看到can not这类情态动词,第一反应往往就是“不能”、“无法”。所以,无论接在后面的是什么动作什么成分,前面都必须加上“不能”、“无法”。但是我们可以仔细想想自己日常说的话,所看的文章,根本没有那么多的“不能”和“无法”。
其实,要改掉通篇“不能”、“无法”的“欧化”文章也非常简单,因为这种结构非常合适用补语来翻译。译者只需要动一点脑筋,根据具体的动词来选择“不”后面的字。具体到这个句子,可以在“走”和“不”之后加一个“动”字,译文就地道多了:
~~~
我再也走不动了。
~~~
';
反译法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12
翻译时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某种意思用英文说出来非常自然,换为中文则都显得生硬别扭,无论怎样更换词汇和语序,都无法改善。其实,问题往往不是出在词汇和语序上,而是表达方式上。
比如She was the last person that I expected to see,直译为“她是我想见的最后一个人”,阅读这样的中文虽然也能明白意思,终归很不舒服。如果改换表达方式,从肯定变为否定,感觉就大不一样:“她是我最不想见到的人”。同样道理,把否定变为肯定,有时也可以起到同样的效果,比如I can not agree more,直译“我不能同意更多了”同样感到别扭,改为肯定“我完全同意”则自然流畅了。
这种翻译的办法,一般叫做反译法或否定法,其意思是以原文相反的表达方式,传递同样的意思,以求得译文的流畅通顺。仔细观察上面两个反译法的例子可以发现,通常都是在出现了某种表示否定的情况下使用反译法,这里说的否定不一定是要出现否定词,比如第一个句子的last,表示的同样是否定的意思。
反译的形式有很多样,有时候“反”的不是整个句子,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最常见的例子是I don't think he will come,直译过来是“我不认为他会来”,否定的是“我认为”,反译处理之后变为“我认为他不会来”,否定的部分变为“他会来”。
归结起来,表示否定的方式有几种:
* 单词前缀,如disorder, illegal, impossible
* 单词后缀,如carefree, idiotproof
* 否定词,如not, no
* 副词,如barely, few, hardly
* 表示否定的代词,如anything, nothing
如果翻译时遇到无法自然表达的句子,其中又出现了这类表达方式,就可以考虑采用反译法,仅举几例:
> Nothing is impossible.
> 直译:没有事情是不可能的。
> 反译:一切皆有可能。
>
> Great losses are always caused by minor carelessness.
> 直译:巨大的损失往往来自小小的不小心。
> 反译:大损失往往源自小粗心。
>
> He knew nothing about mathematics.
> 直译:关于数学,他什么也不知道。
> 反译:他对数学一无所知。(“知道无物”等于“不知道”)
>
> It was 90 degrees and the air conditioning barely cooled the room.
> 直译:当时气温达到了90度,空调仅仅能让房间凉快一丁点。
> 反译:当时气温达到了90度,空调也不能让房间凉快多少。
>
> He is anything but selfish.
> 直译:他是任何事情,除了自私。
> 反译:他绝非自私。
>
> There is nothing I won't do for you.
> 直译:没有什么事情是我不愿意为你做的。
> 反译: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
有时候即便句子里没有出现否定的意思,反译法也可以发挥作用,此时没有一定之规,译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语感来分析决定。
> Use toilet please.
> 直译:请使用厕所。
> 反译:请不要随地大小便。
>
> Staff only.
> 直译:仅供员工出入。
> 反译:闲人免进。
>
> Keep silence.
> 直译:保持安静。
> 反译:请勿喧哗。
>
> Government can only modify or terminate this contract on one side by writing this right down clearly in the contract.
> 直译:政府单方面修改或终止合同的唯一办法,是通过在合同里写明此权利。
> 反译:除非在合同中清楚写明此权利,否则政府不得单方面修改或终止合同。
>
> The judger's decisions are final.
> 直译:法官的判决是最终的。
> 反译:法官的判决是无可更改的。
>
> How long will you stay?
> 直译:你要呆多久?
> 反译:你什么时候走?
最后还有一类情况是必须反义处理的,就是英文中对是非疑问句的回答。在中文里,“是”与“非”的选择标准是疑问的方式。如果你已经吃过饭了,遇到别人问“你吃饭了吗?”,就应该回答“是,吃过了”;遇到别人问“你还没吃饭吧?”,就应当回答“不,我吃过了。”。而在英文里,回答的人只根据事实情况来回答,也就是说,无论怎样提问,只要吃过饭了,都应当回答“yes”。这种情况并不复杂,所以不举例说明了,只是大家在翻译时应当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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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问题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10
翻译中经常要遇到一些人名,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处理,只要按拼读规则念出来对应到接近中文字符即可。大家通常注意的只是一些约定俗成的用字,如女士名用“莉”、“莎”之类,所以雅虎现任首席执行官的名字翻译为“梅丽莎”而不是“梅力沙”,反过来,“亚历山大”不能写成“亚丽山大”。
不过名字的翻译也没有那么简单,就我所见,译文在名字翻译上出的差错并不少见。为此,我总结了人名翻译必须注意的几条建议,如果译者能注意到这几点,大多数错误都可以避免。
名字翻译的第一条建议是,不能望文生音,遇到不熟悉的名字一定要查证读音再翻译。如今的译者大部分都熟悉英文拼读规则,所以面对“规范的”英文单词,多半可以读个八九不离十。然而不是所有单词都是“规范的”,尤其是直接从其他语言中“照抄”过来的单词和用英文“模拟发音”的单词,往往都不能直接按照英文拼读规则来发音。“拿破仑·波拿巴”的“波拿巴”写作Bonaparte,不能望文生音读作“波拿巴特”;“戴高乐”写作de Gaulle,不能望文生音读作“德盖勒”。还有一些名字看起来很熟悉,其实只是拼写相同,在不同语言中发音是有差别的,如Louis普通翻译为“路易斯”,但如果是法国名字则应当翻译为“路易”,因为法语的Louis发音与英语不同。
名字翻译的第二条建议是,名字的翻译必须遵循惯例。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一些公认名字的中文翻译与英文原文相差不少,最典型的是国家名:Deutsch翻译为“德意志”,France翻译为“法兰西”,Europe翻译为“欧罗巴”,American翻译为“美利坚”。这些名字虽然都是音译,但当时中文的发音不同于今天的普通话,而是类似今天闽粤某地的方言(大致如此,没见到特别可靠的详细考证),从久远的年代流传下来,变成了约定俗成的译名。如今的译者如果要别出心裁,重新翻译德国、法国、欧洲、美国的名字,即便更“准确”,还是会给读者造成不少困惑。估计这样做的译者不多,但不理会约定俗成的译名,翻译时“别开天地”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比如Hume公认翻译为“休谟”,有人却翻译为“胡姆”;Bentham公认翻译为“边泌”,有人却翻译为“贝瑟姆”;Fabian公认翻译为“费边”,有人却翻译为“法比恩”;Buick公认翻译为“别克”,有人却翻译为“布依克”。凡此种种,经常会让读者摸不着头脑——“伟大哲学家胡姆的学说”,到底是什么呢?“美国人买布依克轿车是爱国的表现”,又是为什么呢?
名字翻译的第三条建议是,人名不宜多变。与中文人名不同,外国人名经常分好几部分,而且不必姓名一起念,经常是分开来念的。比如叶利钦的全名就是“鲍里斯·尼古拉耶维奇·叶利钦”,马克思的全名就是“卡尔·马克思”。按照中文的习惯,大家记忆“叶利钦”、“马克思”之类的名字更明确也更容易。然而在英文中,对同一个人称呼却是可能变化的,有时候用“鲍里斯”来称呼叶利钦,有时候用“卡尔”来称呼马克思。也许外国的读者更容易记忆全名,所以看到“鲍里斯”马上知道这是叶利钦,看到“卡尔”也立刻明白这是马克思,但中文读者通常没有这么敏捷,有许多人需要认真想想,甚至翻翻前文才能知道,还有些人则根本闹不清楚。所以我的建议是,如果原文中变换的称呼没有特别的含义,则译文中保持人名的一致性是不错的选择。否则,可以遵循原文变化称呼,但最好用译注的方式告知读者,如“卡尔(这里称马克思为卡尔,是表示亲昵)”。另外,外国许多名字有简称,如Jeffrey(杰弗瑞)简称为Jeff(杰夫),Catherine(凯瑟琳)简称为Cathy(凯茜),轮换出现同样会导致读者的困惑,所以在翻译时建议也按照上面的原则来处理。
名字翻译的第四条建议是,如果代词较多,应尽量具体化。英文里的第三人称单数代词有he, she, it三种,无论是从读音还是拼写上都有很大不同,绝对不会混淆。然而中文的“他”、“她”、“它”不但形似,发音更是完全一致。结果,英文中无比清楚的句子“John might never see Mary's family member again, nor she his parents”,翻译为中文就成了“约翰可能再也见不到玛丽的家人了,她对他的父母也是如此”。如果读者能看到文字,或许还可以仔细分辨意思,若是只能仅从声音判断,几乎一定会满头雾水。这种情况下,译者应该果断将代词具体化,把“他”和“她”准确还原为指代对象——“约翰可能再也见不到玛丽的家人了,玛丽也可能不会再遇到约翰的父母”,就毫无混淆的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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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句的处理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08
英文长句是许多译者头疼的问题,甚至许多读者也为此头疼。中文习惯使用短句,以“融汇”的句群来表达复杂的意思;而英文因为逻辑清晰、成分分明,各种辅助修饰成分多一些,也不违反阅读习惯。这种差异造成阅读英文长句的困难,也导致翻译英文长句的困难。
不过英文的句子再长,都是有章可循的。一个句子必然只有唯一的主干,只有一套主谓宾结构,其他成分如短语或从句都是插入进来的旁支。翻译英文长句应当紧扣这一点,先找到主干,再逐个梳理出其他枝节,那么再难的句子都不在话下。下面详细讲解我自己翻译长句的几个步骤。
* 第一步,读懂全文,理解整句的意思,主干是什么,同时讲了哪几重意思;
* 第二步,分拆结构,将句子拆分为相对独立的部分,并理清其内在联系,尤其要注意各种连词和介词,它们往往是独立成分的标志;
* 第三步,细分翻译,将拆分出来的各个部分逐一翻译为中文,此时不必太多讲究,译文可以重复,也容许不那么通顺;
* 第四步,重新组合,以整句意思为指导,将之前细分翻译的各部分重新组合,得到大致完整和通顺的句子,如果对理解影响不大,也可以直接照搬原文语序;
* 第五步,调整润色,根据原文的语气和语境,调整译文的用词和语序,得到最终结果;
举几个长句的翻译为例子。
> Record after record has fallen away as newly wealthy collectors from mainland China have piled into salerooms in London, New York and Hong Kong, anxious to bring home their imperial cultural patrimony.
* 读懂全文。大概知道了这句话说的是中国大陆很多人跑出去买东西,他们是新贵收藏者,他们刷新了记录,去的地方是伦敦、纽约、香港,他们着急要买的是帝制文化遗产。
* 分拆结构。as是连词,所以前后的句子可以分拆开,之前说的是“刷新了一项又一项记录”,之后的句子主干说的是“最近富起来的收藏者(来自中国大陆的),扎堆去伦敦、纽约、香港的拍卖场”,另有一个分句说的是这些人“急于买回他们的帝制文化遗产”。
* 细分翻译。得到几个中文句子:1)一项又一项记录被刷新;2)来自中国大陆的,最近富起来的收藏者,扎堆跑去纽约、伦敦、香港;3)他们急于买回自己的帝制文化遗产。
* 重新表达。得到完整翻译:来自中国大陆的新富收藏者蜂拥到伦敦、纽约、香港的拍卖场,急于买回中国的帝制文化遗产,连番创下新的拍价纪录。
* 调整润色。因为原文开始强调的是“一项又一项的拍卖纪录被刷新”,译文放在句末就丧失了强调的味道,所以必须体现这种强调。
最终译文如下。
**拍价记录连番刷新——出价者是来自中国大陆的新富收藏者,他们蜂拥到伦敦、纽约、香港的拍卖场,迫切希望购回中国的帝制文化遗产。**
> The former British colony became a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China in 1997, when Britain’s 99-year lease of the New Territories, north of Hong Kong island, expired.
* 读懂全文。大概知道了这句话说的是香港1997年回归中国的事情,还谈到了对新界的99年租约,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 分拆结构。主句就是第一个分句,说明香港97年回归大陆,when引导的从句说的是回归的原因和背景,里面的插入部分说的是新界的地理位置。
* 细分翻译。得到几个中文句子:1)香港1997年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2)香港之前是英国的殖民地;3)英国对新界的99年租约到期;4)新界在港岛北面。
* 重新表达。得到完整翻译:1997年,英国对港岛北面的新界的99年租约到期,原来的英国殖民地香港已经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
* 调整润色。原文强调的是“英国殖民地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译文也应当这样强调,而且新界只是广义上香港的一部分,而“原来的英国殖民地”指的是整个香港而不只是新界,译文里体现得不清楚,必须调整。
最终译文如下。
**1997年,香港从昔日的英国殖民地变为中国特别行政区,这是英国对港岛北面的新界之99年租约到期的年份。**
> This chapter introduces you to a number of utilities-some of them created by the authors, Jan and Steven-that let you test and debug a regular expression before you bury it in code where errors are harder to find.
* 读懂全文。大概知道了这句话说的是本章将向读者介绍一些工具帮他们调试正则表达式,这些工具是作者Jan和Steven写的,如果没有这些工具,错误就很难找到。
* 分拆结构。主句就是This chapter introduces you to a number of utilities,两个破折号之间的插入语可以暂时忽略,第二个破折号之后的定语从句描述的是这些工具的作用。
* 细分翻译。得到几个中文句子:1)本章将向你介绍若干工具;2)其中一部分是本书作者Jan和Steven写的;3)这些工具能让你测验和调试正则表达式;4)你可以测验和调试正则表达式,时间是在把正则表达式塞到代码之前;5)在代码里的错误很难发现。
* 重新表达。得到完整翻译:本章将向你介绍若干工具,其中一部分是本书作者Jan和Steven写的,这些工具可以让你在把正则表达式塞到代码里之前就进行测验和调试,在代码里,正则表达式的错误很难发现。
* 调整润色。为什么要在把正则表达式塞到代码里之前调试呢?因为在代码里调试非常难。这里虽然没有明确的关联词,但又因果关系,中文习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在xx之前”的意思也可以表达为“先……再……”。原文的bury意思是to put into a hiding place,作者的意思是正则表达式跟代码混在一起就难以区分了,“埋”和“塞”其实都不合适,可以改主动为被动。
最终译文如下。
**本章将向你介绍若干工具,其中部分出自本书作者Jan和Steven之手。如果正则表达式藏在代码里,找出它们的错误就很困难,但是有了这些工具,你可以先测验并调试好这些正则表达式,再把它们塞入代码。**
> In both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United Kingdom, government contracts are governed by the ordinary law of contracts, with the result that the government can reserve the power to modify or terminate a contract on its own side only by writing such power into the contract.
* 读懂全文。大概知道了这句话说的是关于政府合同所受一般合同法约束的问题,区域是在英国美国,并讲解了因此产生的后果是政府修改合同的前提。
* 分拆结构。主句就是government contracts are governed by the ordinary law of contracts,前面的分句说明地域,后面的分句说明其结果,其中有一个can…only by…的结构。
* 细分翻译。得到几个中文句子:1)在美国和英国;2)政府的合同受制于一般合同法;3)结果是政府合同要修改时会受到限制;4)政府可以保留单方面修改或终止合同的权力;5)政府要这么做,必须把这种权力写在合同里。
* 重新表达。得到完整翻译:在美国和英国,政府的合同受制于一般合同法,其结果就是,政府可以保留单方面修改或终止合同的权力,只有通过把这种权力写在合同里的方式。
* 调整润色。can…only by…翻译为“可以……只能通过……”不像中文且太长,可采取否定表达,改为“除非……否则……”。
最终译文如下。
**在美国和英国,政府合同受到普通合同法的约束,故而除非在合同中有明确表述,否则政府无权单方面修改或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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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战经验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05
很多人学英语都追求“地道”,不但发音要绝对标准,写作也要“洋味浓”,所以不能满足于“大概是这个意思”,还必须把语言说得地道。譬如下面两个句子:Please buy two tickets for me和I think to do this is my honor,虽然意思正确,但明显不够地道,改为Please buy me two tickets和I grant it my honor to do this,洋味就“浓”多了。
反过来,从英文翻译中文时也是这个道理。大家平时以汉语为母语,运用比较纯熟,一般不会说出“不地道”的句子。然而翻译时译者往往脱不开原文的影响,译文“洋味”十足,读起来非常别扭。
前文已经说过,翻译如铺路,每个词、每个短语都像有许多面的不规则石子,译者必须选取合适的侧面,才能铺就平坦的道路。所以翻译的一大忌讳就是“条件反射式”翻译,见到as就是“正如”,见到can not就是“不能”,见到so…that…就是“如此…以至于…”,得到的译文必然是生硬晦涩的。所以好的译者必须得有耐心和细心,具体情况具体处理,译文才得通顺流畅。
此外,许多译文之所以出现问题,是因为译者对英文不够熟悉,无从发现许多习惯用法、微妙差别,结果即便译得流畅,也不过是浮沙高台,徒有其表。
针对这两类问题,我总结了若干条款,成为这部分内容。它们不传授另一种“条件反射”,而是点出翻译中常见的若干问题,并讲解参考解法及使用情境,目的在于让广大译者绕开陷阱,译出地道的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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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译文
最后更新于:2022-04-02 01:44:03
## 原文
Having opened this cookbook, you are probably eager to inject some of the ungainly strings of parentheses and question marks you find in its chapters right into your code. If you are ready to plug and play, be our guest: the practical regular expressions are listed and described in Chapters 4 through 9.
But the initial chapters of this book may save you a lot of time in the long run. For instance, this chapter introduces you to a number of utilities-some of them created by the authors, Jan and Steven-that let you test and debug a regular expression before you bury it in code where errors are harder to find. And these initial chapters also show you how to use various features and options of regular expressions to make your life easier, help you understand regular expression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ir performance, and learn the subtle differences between how regular expressions are handled by dif- ferent programming languages-and even different versions of your favorite programming language.
So we’ve put a lot of effort into these background matters, confident that you’ll read it before you start or when you get frustrated by your use of regular expressions and want to bolster your understanding.
## 译文及剖析
Having opened this cookbook, you are probably eager to inject some of the ungainly strings of parentheses and question marks you find in its chapters right into your code. If you are ready to plug and play, be our guest: the practical regular expressions are listed and described in Chapters 4 through 9.
当打开这本书的时候,你或许想将从此书的某些章节里找到的用括号和问号构成的生僻字符串放到你的代码里,如果你准备好用这样的方式即插即用,那么你就是我们的客户:4到9章将介绍实战用的正则表达式。
**having opened的时态没有翻译出来;ungainly的意思是”难看、笨拙的“,翻译错了;”你或许想将从此书的某些章节里找到的用括号和问号构成的生僻字符串放到你的代码里“太长,应当切开;plug and play翻译为”即插即用“有点奇怪,可考虑改为”随查随用“、”即抄即用“;be our guest的意思弄错了,应当是”请随意“;practical的意思不是”实战“,而是”实际用得上的/有实际用途的“,list and describe不能简单用”介绍“来翻译。**
But the initial chapters of this book may save you a lot of time in the long run. For instance, this chapter introduces you to a number of utilities-some of them created by the authors, Jan and Steven-that let you test and debug a regular expression before you bury it in code where errors are harder to find. And these initial chapters also show you how to use various features and options of regular expressions to make your life easier, help you understand regular expression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ir performance, and learn the subtle differences between how regular expressions are handled by dif- ferent programming languages-and even different versions of your favorite programming language.
而核心的章节主要是让你少走弯路。例如这一章将介绍很多作者写的工具,这些工具使你能够在正则表达式正式加入到那些错误难以掌控的代码之前做测试跟 调试。并且这些核心章节使你了解多种正则表达式之特性和选项的用法从而使你的生活更轻松,使你理解正则表达式从而能够强化正则表达式的性能,以及明白不同 编程语言甚至同种编程语言的不同版本在处理正则表达式上的细微差异。
**in the long run没有翻译出来;initial的意思(两处)翻译错了;may的意思没表达出来;utilities只有一部分是Jan和Steven写的;”做跟踪和调试“的对象不明确,”错误难以掌控的代码“完全偏离原文,原文意思是”代码中的错误很难掌控“;”从而使“的说法太累赘,可直接改为”让你的生活更轻松“;”从而能够强化正则表达式的性能“累赘且搭配不当,可改为”提升/优化正则表达式的性能“;”以及“可改为”并“;最后一句的favorite没有翻译出来。**
So we’ve put a lot of effort into these background matters, confident that you’ll read it before you start or when you get frustrated by your use of regular expressions and want to bolster your understanding.
所以我们花了大量精力来解决上述技术背景的问题,只是为了让你在开始或已经处于正则表达式的困扰并希望得到解脱之时能读到这本书。
**“背景的问题”不通顺,可直接翻译为“背景知识”、“背后的问题”;“只是为了让你在开始或已经处于正则表达式的困扰并希望得到解脱之时能读到这本书”太长,应当把“开始”和“已经陷入困扰”切开为两个分局;bolster your understanding可翻译为“深化理解”,而不是“得到解脱”。**
## 总评
这是某本技术书籍中的序言,语言浅显直白,没有出现太多典故。一般的技术人员都可以读懂原文,但是翻译这类文字,需要更多的耐心和细致。
译文并不妨碍读者理解原文的主要意思,但小的缺陷很多,许多单词和短语的意思翻译错了,比如第二段的initial和favorite,或者干脆漏掉没有翻译,比如第二段的in the long run和may。对于序言来说,这些问题不大,如果是细致讲解原理的文字,这样的缺陷就非常要命,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译文的另一个问题是长句太多,比如“这些工具使你能够在正则表达式正式加入到那些错误难以掌控的代码之前做测试跟调试”,“使你理解正则表达式从而能够强化正则表达式的性能,以及明白不同编程语言甚至同种编程语言的不同版本在处理正则表达式上的细微差异”,在阅读时它们都会影响到读者的理解,应当按照中文的习惯拆分开来,比如第一句就可以拆分为“依靠这些工具,你事先测试并调试好正则表达式,再放入代码,因为在代码中找出正则表达式的错误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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